- 许多奇;
稳定币作为连接传统金融与去中心化金融的关键纽带,因尝试融合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无边界特质与传统法币的稳定性而具有内在的矛盾属性,在带来金融创新机遇的同时引发监管挑战。从比较法视角看,美国实施联邦与州双轨制监管模式,欧盟采取统一立法行动,中国香港则探索沙盒立法的平衡策略。国际社会已形成同质同监管、功能穿透和多边协同等共识,同时存在公权力与私权力、私权力与私权利以及公权力之间的监管冲突与博弈。鉴于现有监管制度的不匹配性,有必要构建功能监管与主体监管相结合,回归实体经济的发展路径以及强化透明度与合规技术应用的治理框架。通过先制定低层级规范、实施功能性穿透监管和开展跨境风险备案等近期措施,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稳定币风险防控体系,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推动稳定币在合规框架下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2025年05期 No.201 91-1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0K] [下载次数:156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5 ] - 袁康;
面对人工智能立法的时代需求,推进我国人工智能立法已成共识,但立法模式的选择仍面临着“统分之争”与“急缓之辩”的激烈论争。担忧统一立法可能导致规制僵化、法律滞后、创新抑制、规则场景错配的疑虑,是对统一立法任务定位与制度品格的误解。而统一立法所具备的体系协调、价值平衡、规则奠基与实践引导等多重制度功能亦被忽视。制定一部统一且通用的人工智能法,发挥其在人工智能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框架性和统领性地位,避免碎片化的分散立法造成规则冲突,对实现人工智能的良法善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应继续稳步推动人工智能统一立法进程,坚持基础性立法定位,平衡发展导向与底线思维,确保制度规则的敏捷与弹性,发挥立法过程的治理效果,探索人工智能法治的中国方案。
2025年05期 No.201 108-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0K] [下载次数:102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8 ] - 殷继国;
当前,平台“内卷式”竞争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平台经济领域出现“内卷式”竞争的重要原因是平台经营者滥用规则制定权和执行权,而规则制定权和执行权源于平台特殊商业模式下法律法规的授权、用户权利让渡和平台技术赋权。因用户对平台经营者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以及政府公权力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平台经营者为追逐自我利益最大化实施滥用规则的行为。由于以意思自治、契约自由为内核的民法典在规制平台滥用规则行为上力有不逮,价格法、电子商务法覆盖面较窄和针对性不强以及反垄断法规制的高门槛,催生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需求,过度竞争理论、依赖性理论和国家担保责任理论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提供理论支撑。为有效规制平台滥用规则的行为,应当在“公权力—私权力—私权利”三元框架下构建公权力规制、平台自我规制和用户私权利制约相结合的规制体系,明确将合理原则作为平台滥用规则行为的分析原则,确立行为本身是否滥用和行为后果是否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两个认定标准,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法律的协调机制。
2025年05期 No.201 125-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00K] [下载次数:162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3 ] - 王治国;
基于实体本体论与主客二分的算法规制范式已无法有效回应算法系统的非线性演化等复杂现象。研究引入关系本体论,主张将算法系统视为关系网络中的动态节点,其法律地位应由网络位置、关系特性与结构影响力动态确立。通过比较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与中国法律传统的算法本体认知差异,构建了“关系密度—关系质量—关系自主性”三维分析框架,建立从技术人格到伦理人格的演化模型,进而形成包含动态认定、分布式责任与融合创新的关系本体论治理路径。该理论路径系统阐释了算法系统由工具客体向关系主体的本体跃迁机制,为动态主体识别、网络责任归属与人机协同治理提供范式支撑。
2025年05期 No.201 140-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32K] [下载次数:35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6 ] - 刘思竹;
国际法上的勤勉义务是我国对外交往中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勤勉义务具有意义与功能的多变性,既是一项义务标准,又有作为一般义务或者发展为一般法律原则的趋势。在海洋法领域的国际司法实践中,勤勉义务的应用已超越了跨境损害的传统场域,在全球公域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等焦点议题上发挥日趋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制约因素不明、规则解释任意化以及外部规则与技术标准的泛化等问题。勤勉义务应依其具体适用类型与相应的国际法依据,遵循国家控制、可预见与合理性标准;勤勉义务的履行应采整体性评价、以制度性措施为主,而非关注私人行为体的个别不法行为;风险预防方法不应通过勤勉义务过度压缩国家的自主治理空间。我国应形成对勤勉义务的整体立场与系统论述,既落实于我国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国际实践中,又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海洋法治体系。
2025年05期 No.201 160-1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41K] [下载次数:43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7 ] - 唐安然;
正当程序原则传统的个体防御功能在自动化行政中产生“法律—技术”张力。实践中表现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自动化系统与个体防御程序难以共存,导致专家系统消解个体防御程序、机器学习系统欲保障个体防御程序需放弃自动化系统。深层原因是既有法规范将采用自动化系统视为行政裁量,使得以个体防御为目的的行政程序法只能问责行政,而无法问责自动化系统。对此,正当程序原则有必要从“行政权力—公民权利”双方调整结构转向“行政权力—算法权力—公民权利”三方调整结构,发挥个体防御与集体受益的利益权衡功能,通过“为行政程序增添技术翻译”与“为技术效果赋予行政意涵”来适应技术应用。为重构正当程序原则,在程序正义上,应用技术正当折抵、强化与再造程序正当,实现替代正义、优势正义与未来正义;在行政程序上,应增设算法规则适用的转译程序、自动化决策与人工决策的比较程序,以及自动化系统纠错的更新程序,作为数字时代的程序正当新要件。
2025年05期 No.201 177-1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7K] [下载次数:67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5 ] - 王文君;
数据抓取行为的正当性判断标准模糊,三重利益评估模式考察的因素过于情景化,数据价值动态变化导致难以甚至无法评估竞争损害,不符合实质性替代规则以结果为导向的逻辑,实质性替代规制本身也存在悖论。数据确权说与否定说均认为数据产权仅具有有限排他性,并不等同于传统财产所有权。从数据利用的非排他性和数据效用的不确定性分析,数据抓取正当性评价应考虑保护意愿、技术措施是否被突破、数据集合的价值(竞争性权益)、抓取数据集合的合理限度四个方面的因素。从利益衡量理论入手,数据抓取的合理限度得以明确。对不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抓取,利益衡量实际上是在保障数据自由流通的前提下,根据数据控制者是否采取以及采取何种技术性措施,识别值得通过禁止数据抓取的方式予以规制的数据竞争优势。对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抓取,还应结合个人信息的识别度落实抓取方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2025年05期 No.201 192-20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7K] [下载次数:67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8 ] - 黎敏;
《论权利》一书的核心问题意识是,能否提出一个可以通用地解释、统摄各种具体的特定权利的一般的抽象权利概念。为解答这一问题,作者在《论权利》一书中提出了具有原创性的范畴和理论框架,从而为研究权利的本质与权利的结构、探索权利的根源和权利的社会性、辨析特定行为或利益诉求的法律权利属性等法理问题提供了一个内含道德价值底线的分析框架。《论权利》一书对理解德沃金的权利王牌悖论也有学术价值,能深化学界对权利现象复杂性的认知。法律权利理论研究应兼顾权利本体论与权利存在论:权利本体论处理权利的道德来源问题,权利存在论处理具体权利的结构要素。只有兼顾权利本体论与权利存在论,才能更好地回应各种具体法律权利的道德正当性争议以及信息技术时代包含新型诉求的法律权利属性的争议。
2025年05期 No.201 207-2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07K] [下载次数:46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8 ]